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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 积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2022-05-19 13:51:53    来源:中国商报

今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新司法解释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的城乡区分的赔偿标准修改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不再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

修改决定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专家表示,随着司法解释的修改,人身损害赔偿城乡二元标准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城乡统一的赔偿标准,这一修改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

修改决定涉及解释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等六个条文。修改内容包括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由原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改为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改为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再按照城乡居民分别计算,改为统一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区、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修改决定最显著的改变就是统一了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牛玉洲说,“特别是死亡赔偿金标准计算的修改,意味着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差异彻底成为了历史。”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发布的司法解释明确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确定了城乡区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规定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何种赔偿标准往往是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和案件审理的难点,成为引发案件上诉的主要原因之一。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谢鸿飞表示,一个人去世以后的赔偿,在民法意义上,需要搞清楚到底是赔什么?如果认为赔偿的是继承人因死者死亡而丧失抚养费、可继承的财产等,那么因为每个人的收入水平不一样,自然最后会产生“同命不同价”的赔偿效果。但是,所有人法律地位平等,在其生命丧失后,其继承人获得的赔偿数额应相同。

此前人身损害赔偿由于在司法实践中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案件在不同的法院或不同的法官手中可能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因此,有的人为了获得更高额度的赔偿,不惜伪造户籍资料,甚至行贿获取虚假证明材料等。还有的当事人为了证明死者在城镇生活,会提供诸如虚假劳动合同、租房合同、收入证明等虚假证据,从而导致证据真伪难辨,增加法官查明当事人真实身份的难度。

试点工作总体效果较好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并授权各地高院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介绍,各地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开展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范围、试点案件类型、赔偿计算标准方面采用了不同做法。根据2021年上半年统计的情况,按试点地区范围划分,有全辖区开展试点和辖区内部分地区开展试点两种做法;按试点案件类型划分,有的省(区、市)在全部人身损害赔偿类民事纠纷案件中开展试点工作,有的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部分类型案件中开展试点工作;在赔偿标准方面,主要有采用城镇居民标准和全体居民标准两种做法,也有部分省(区、市)进行了探索,采用了其他标准。其中,26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试点工作中采用了统一到城镇居民标准的做法。两年多的试点工作,为司法解释修改和法律适用的进一步统一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能够更为充分地保护受害人利益。”上述负责人表示,在试点过程中,也有地方采用全体居民标准计算。但考虑到如果统一采用全体居民标准,可能降低城镇居民受害者现有的赔偿额度;而采用城镇居民标准,则能够兼顾城镇居民受害者和农村居民受害者的整体情况。

上述负责人表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改变了以前对城乡不同户籍身份的居民认定赔偿数额差距较大的情况。比如,受诉法院地在北京的农村居民受害人死亡,如果按照2020年度农村居民指标计算,最高可获得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死亡赔偿金)约102万元,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修改后,居住在农村的居民也可按照城镇居民指标计算,最高可获得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死亡赔偿金)约234万元。

在谢鸿飞看来,修改后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金,可视为选择了“同命同价”的赔偿路径,但实际上并不能完全达到“同命同价”的赔偿效果,这是因为不同法院辖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不同的。

积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2017年2月9日,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在全国户籍制度改革专题视频培训会上指出,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框架基本构建完成,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建立,各地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使“城里人”和“乡下人”户口身份区别不复存在,促进了城乡平等,积极推动了城乡融合发展。

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人民法院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重要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指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保障,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

上述负责人表示,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使农村居民能够更好地分享到改革的红利,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村居民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利明表示,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强化了对于受害人的平等保护。平等保护是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此次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修改,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计算,统一采取“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让农村户籍受害人也能按照城镇户籍受害人的标准获得赔偿,从而能够获得较高数额的赔偿,这样就能够让农村居民也能共享改革成果,能够更好地实现对受害人的平等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表示,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能够极大地减轻当事人诉累,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以往在人身损害赔偿类纠纷案件中,法官通常要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是应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还是采用农村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赔偿权利人为证明应当适用城镇居民标准,需要承担较重的举证责任,法官也需要投入较大精力对相关证据进行审查。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统一后,极大降低了当事人的举证难度,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记者 李海洋)

关键词: 城乡居民赔偿标准 城乡融合发展 残疾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 被扶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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