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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在江西东维高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车 新车后杠竟被更换

2022-11-01 08:50:08    来源:晚间800

10月初,南昌的徐志超在江西东维高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汽车。提新车本来是一件喜事,但是他最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原来,他发现,这辆新车的后保险杠竟然被更换过。事后,以遭受消费欺诈为由,徐志超找到了汽车的销售方提出了退一赔三的要求,但是遭到了拒绝。


(资料图)

10月25日,记者在南昌市京东大道见到了徐志超和他购买的新车。从外观上来看,这辆车并没有什么明显的问题。那么,好好的一辆新车,后保险杠怎么会被更换呢?

今年10月初,因为工作生活需要,徐志超产生了购车的念头,经过一番挑选,徐志超在江西东维高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选中了一辆日产轩逸汽车。10月9日,他与对方签订了购车合同,以111900元的价格买下了现在的这辆日产轩逸汽车。10月11日,在缴纳了首付款,办理了贷款手续之后,徐志超将车开回了家。回家之后,他突然发现,车子的副驾驶上有一张单子。

出于好奇,徐志超拿起单子一看,单子上写着后杠对调,而上面显示的车架号正是徐志超刚买的这辆新车。他连忙打电话向销售人员了解情况。销售人员告诉他,后杠被石头刮掉了一点漆,于是他们将另外一台新车的后杠换了过去。

虽然在销售人员的口中,这并非多大的事。但是,对于喜提新车的车主来说,徐志超感觉很不舒服。他甚至怀疑,自己买到的是一辆事故车。

在徐志超看来,对方蓄意隐瞒,将一辆有问题的汽车卖给他,构成了消费欺诈。

欧阳林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欺诈是指商品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这个服务的过程中,采用这个虚假或者欺骗的手段去欺骗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构成消费欺诈。消费欺诈是一种非常恶劣的商业行为。一旦汽车销售方的行为被认定为消费欺诈,将承担退一赔三的后果。

不过,就这起纠纷而言,欧阳林律师指出,能否认定商家涉嫌消费欺诈,还得综合考量更换后杠的原因、影响等多重因素,目前还不好判断。

10月25日,记者来到了汽车的销售方——江西东维高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采访。公司的万经理对于更换汽车后保险杠一事予以了承认。他说,10月12日一大早,他们开出了发票之后,当天下午,销售人员发现,在汽车的后保险杠表面有一个黑点。这个黑点是路面洒水车冲洗的时候,将路上的石头冲进店内停车场,砸在了车子后杠上导致的,虽然面积并不大,但是在白色的汽车上比较显眼。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销售人员便从一台全新的新车上取了后杠下来跟这辆车的后杠进行了对换。

至于为什么没有另换一台新车,万经理解释说,因为当时发票已经开出来了,没有办法更换。在万经理看来,如此操作确实出于无奈。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说,拿到手的仍然是新车新配件,并不影响汽车质量。

万经理表示他们会承担责任,但是对于徐志超认为他们构成消费欺诈以及退一赔三的诉求,他表示,对方并没有法律依据。

对此,欧阳林律师表示,万经理的说法并不准确,双方签订的购车合同,在车辆交付完成之后,买卖合同才算履行完成。因此,江西东维高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仍然有尽到完整交付合同标的新车的义务。不过,如果万经理所说属实的话,欧阳林律师坦言,销售方的行为,也很难被认定为消费欺诈。欧阳林指出,是否构成这个消费欺诈,一个很重要的考量标准是要看消费者购买车辆的根本目的是否能够实现,或者是否受到重大影响。本起事件当中,车辆的后保险杠被更换,并不影响这个车辆的这个安全性能和整体的这个使用性能。

欧阳林律师进一步表示,从利益平衡的角度来说,东维高鑫公司也不太可能构成消费欺诈。如果这个车辆仅仅因为后保险杠更换导致4s店承担三倍的赔偿责任,对4s店也是不公平的,从实践层面上来讲,对于这种轻微的瑕疵,商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话,一般不认定是为消费欺诈。

在欧阳林律师看来,汽车销售方虽然不能被认定消费欺诈,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们不需要承担责任。对于徐志超来说,他依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记者: 廖要要、谭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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