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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项违法从轻、减轻处罚 江西制定“三张清单”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2022-11-09 09:05:16    来源:全球赣商网

全球赣商网讯 赣商全媒体记者尹谱圣报道: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了《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和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措施清单(1.0版)》(以下简称“三张清单”),针对三张清单中60项违法行为给予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或慎用行政强制。

依法适用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减轻行政处罚清单

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依法可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轻、较少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其中,罚款的数额应当在从最低限到最高限这一幅度中较低的30%部分以内。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减轻行政处罚是指适用法定行政处罚最低限度以下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包括在违法行为应当受到的一种或者几种处罚种类之外选择更轻的处罚种类,或者在应当并处时不并处,也包括在法定最低罚款限值以下确定罚款数额。

“三张清单”明确,当事人具有《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五类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后果较小的;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当事人因残疾或者重大疾病等原因生活确有困难的;其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从轻行政处罚清单(1.0版)

此外,“三张清单”强调,在法定最低罚款限值以下确定罚款数额适用减轻行政处罚,按照三个档次掌握。

对于具备一种减轻情形适用酌情减轻行政处罚时,可以按照法定最低罚款限值金额的70%以上确定罚款数额。

对于具备两种减轻情形适用一般减轻行政处罚时,可以按照法定最低罚款限值金额的40%至70%之间确定罚款数额。

对于具备三种及以上减轻情形适用最低减轻行政处罚时,可以按照法定最低罚款限值金额的10%至40%之间确定罚款数额。

“三张清单”还明确,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但尚不完全符合适用免罚清单条件的、除清单外所列情形当事人违法行为具有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均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减轻行政处罚清单(1.0版)

依法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三张清单”强调,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认真执行《行政强制法》《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采用非强制性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依法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依法确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并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严禁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符合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的所列条件且没有不予适用“三张清单”情形的,应当依法不予实施或者慎用行政强制措施。

对符合不予处罚清单的违法行为,原则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对符合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从轻行政处罚清单的违法行为,原则上慎用行政强制措施。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的,仍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依法应当没收或者销毁的生产经营工具、设备以及原辅料、包装物、产品等涉案财物,仍需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此外,“三张清单”还明确了9项不予适用“三张清单”的情形。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措施清单(1.0版)

关键词: 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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