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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曝光10起医疗保障领域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2022-12-09 09:47:02    来源:凤凰网江西频道

来源:新法治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守好医保基金安全,现曝光今年以来新余市查处的10起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震慑欺诈骗保行为。

典型案例

案例一:宜春市昌盛大药房有限公司新余御天城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宜春市昌盛大药房有限公司新余御天城店存在部分药品实际销售数量小于医保记账数量、串换药品,将医保目录外药品对应成医保目录内药品进行结算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2240.6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新余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2240.6元,并处以1.3倍的行政罚款2912.78元;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案例二:江西扬名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余暨阳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江西扬名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余暨阳店存在部分药品实际销售数量小于医保记账数量、违规结算限工伤使用药品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5823.49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新余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5823.49元,并处以1.5倍的行政罚款8735.24元;暂停医保定点服务协议3个月;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案例三:分宜永泰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 分宜永泰堂大药房存在 部分药品实际销售数量小于医保记账数量、串换药品,将医保目录外药品对应成医保目录内药品进行结算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10598.6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新余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10598.6元,并处以1.8倍的行政罚款19077.48元;暂停医保定点服务协议3个月;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案例四:江西百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分宜东湖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江西百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分宜东湖店存在串换药品,将医保目录外药品对应成医保目录内药品进行结算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1904.2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新余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1904.2元,并处以1.3倍的行政罚款2475.46元;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案例五江西佳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余钢都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江西佳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余钢都店存在串换药品,将医保目录外药品对应成医保目录内药品进行结算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2869.61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新余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2869.61元,并处以1.3倍的行政罚款3730.49元;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案例六: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苗圃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苗圃药店存在串换药品,将医保目录外药品对应成医保目录内药品进行结算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715.65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新余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715.65元,并处以1倍的行政罚款715.65元;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案例七:新余市盛德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 新余市盛德大药房存在为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代刷医保卡、将不能单味支付的中药饮片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部分药品实际销售数量小于医保记账数量、串换药品,将医保目录外药品及保健品对应成医保目录内药品进行结算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47570.4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新余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47570.4元,对骗取医保基金涉及的违规金额22290.3元处以4.5倍的行政罚款100306.35元;对其他一般性违规金额25280.1元处以1.8倍的行政罚款45504.18元;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三年内不再受理其医保定点申请。

案例八新余市济林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新余市济林大药房存在串换药品,上传医保信息不真实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1931.6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渝水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1931.6元,并处以1.5倍的行政罚款2897.4元;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案例九:新余市养和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新余市养和堂大药房存在串换药品,上传医保信息不真实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 2108.27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渝水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2108.27元,并处以1.5倍的行政罚款3162.41元;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案例十:分宜县双林镇百惠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分宜县双林镇百惠大药房存在串换药品问题,涉及违规金额1327.4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分宜县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金额1327.4元,并处以1.5倍行政罚款1991.1元;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关键词: 医保基金 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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