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综合 >

赣州灵活就业人员能否缴存公积金?官方回复:预计上半年可开通 热讯

2023-01-10 16:45:32    来源:凤凰网江西频道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公积金吗?”“在其他城市缴存的公积金,能否在赣州贷款买房?”“赣州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调整,对公积金贷款有什么影响?”连日来,赣南日报社民生热线8333666和赣州市“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赣南日报社问政赣州平台)相继接到多名市民咨询关于公积金方面的问题。

1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灵活就业人员

能否缴存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吗?我本人想缴存住房公积金却完全没有渠道。”市民曾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一名技术员,属于灵活就业人员,近两年有买房安家的打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低很多,而我们灵活就业人员却没办法缴存公积金,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开通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业务,让更多的人可以享受住房政策保障。”曾先生说,他此前已在深圳缴存了近一年的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据他了解,只有在赣州开户缴存公积金满半年,才可将外地的公积金转移至赣州账户内。

有着同样意愿的张先生说,公积金贷款买房利率与商业贷款利率相差较大,他想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存公积金,但在了解相关政策后,却发现赣州还未开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能否在赣州缴存公积金?记者就此采访了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指导科负责人张伟安。

张伟安告诉记者,为加快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有效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改善住房条件,目前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完成了灵活就业人员建缴公积金的相关调研工作,并向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公开征求了意见,已形成送审初稿。待公积金管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后,就会正式出台相关政策,并会第一时间对外公布。预计我市今年上半年可开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业务。届时,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带上身份证、银行卡和参缴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等材料,前往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建缴公积金业务。

2

外市公积金

如何在赣州贷款买房?

“我在南昌市缴存了公积金,想在赣州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不知能否使用?又有什么程序?”近日,市民林先生在赣州市“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赣南日报社问政赣州平台)咨询。

市民张先生也有同样疑问,他在九江市缴存了公积金,决定在赣州市兴国县城购房,不知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又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张伟安表示,从2022年6月1日起,我市恢复了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行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也就是说,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了公积金,在赣州购房时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记者了解到,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欲在赣州购买商品房,办理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需要提供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存折(卡);首付款的税务票据;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公积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两年内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含提取明细)。

此外,在现行省内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的基础上,2022年9月1日起,我市增加了与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即湖南长沙等5个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的,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市缴存职工在湖南长沙等5个城市购房的,也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

个贷率系数调整

对公积金贷款有何影响?

近日,一则赣州公积金个贷率系数调整的消息在赣州人朋友圈传播,然而,很多市民有疑问:调整后的政策对公积金贷款到底有何影响?

“我看到了消息,赣州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系数调整为7,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我近期有买房计划,赣州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系数调整后,是能多贷款还是少贷款?”连日来,不少市民致电赣南日报社民生热线8333666,询问赣州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系数调整的相关事宜。

前不久,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对2023年1月1日起受理的公积金贷款,将公积金贷款可贷金额计算公式中的个贷率系数调整为7。那么,这跟可贷金额有什么关系?

张伟安解释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可贷额度是以职工月缴存额、缴存时间和账户余额等为参数综合计算。计算公式为职工可贷金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最长可贷款年限×缴存时间系数+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余额×个贷率系数。

“个贷率系数越高,可贷金额也越高。原先赣州的个贷率系数是6,现在调整为7,这就意味着,调整后职工个人可贷金额随之提高。”张伟安说。

记者采访得知,双缴存职工和单缴存职工在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蓉江新区、经开区、南康区和赣县区)范围内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为60万元和50万元,在我市其他县(市、区)范围内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为50万元和40万元。如果在个贷率系数调整前,可贷金额已经达到最高额度的,对可贷金额不会有影响。

来源:赣南日报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 贷款买房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