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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明确: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每天不少于2小时 不得收午休服务费

2023-01-12 10:39:34    来源:江南都市报

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

我省出台了


(资料图)

《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课后服务时间一般每天不少于 2小时

学校 不得向学生收取午休服务费

不得 收取初中晚自习服务费

不得向在校寄宿学生

收取教学日放学后托管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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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课后服务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课后服务主要在教学日放学后进行,也就是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上课结束后,一般每天不少于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具体时间由各地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根据需求提供不同时长的课后服务供学生和家长选择。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晚自习服务。同时,支持各地各校从实际出发,创造条件在双休日、寒暑假等假期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托管服务。

问:课后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答:课后服务时间,学校可根据实际安排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尽可能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同时,还可以进行“培优补差”,一方面,可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另一方面,可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实施办法》明确要求,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讲授新课、违规集体补课。

学校可利用双休日、寒暑假等假期为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提供兴趣活动类托管服务。寒暑假托管服务可分期安排,也可根据需要和可能集中安排,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双休日及寒暑假托管服务时间安排,原则上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二,确保学生能充分享受假日生活。

问:课后服务可以收费吗?

答:《实施办法》明确,课后服务可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课后服务采取服务性收费筹措经费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由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联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执行(市直学校参照所在县区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扣减财政补助制定本地收费标准。原则上按正常教学课时时长核定,课后服务实际时长与正常教学时长不一致的,由学校按比例折算。建立收费政策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双休日及寒暑假托管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参照执行。

各地要确保学校场所及设施无偿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开放,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线上学习资源”“午休服务费”“初中晚自习服务费”等;不得向在校寄宿学生收取教学日放学后托管服务费。民办寄宿制学校开展双休日及寒暑假托管可收取课后服务费,其他课后服务不得收费。学校午餐费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问:初中晚自习服务是如何安排的?

答:《实施办法》明确,各地可因地制宜在教学日晚上开设初中晚自习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基于学校自主、学生自愿前提,主要为部分确有需求的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场地和条件。非寄宿制初中学生在校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寄宿制初中晚自习安排应充分保障学生寝前准备与睡眠时间,原则上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实施办法》要求,各地各校要围绕德智体美劳五育内容,征集和开发丰富优质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积极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江西省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智慧作业和各地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等,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教育资源。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优秀教师录制优质网课、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帮助学生释疑解惑,但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要教育引导学生合理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问:学校要如何提高课后服务的质效?

答:《实施办法》明确,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求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等第三方服务参与,但不得参与校内学科类教学和服务。第三方服务引入须为非学科类并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明确入口审核、过程监管、效果评价等办法,建立退出机制。学校不得自行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引入的免费或公益性质第三方服务,不得带有任何商业推广和商业隐含元素,不得另外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要加强对引入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严防“一包了之”。

学校应允许学生中途参与或退出课后服务,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活动(课程)计划。

问:如何落实课后服务工作保障?

答:在经费保障方面,各地要完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课后服务经费要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鼓励社会捐赠、志愿者服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多元化投入机制。

在教职工激励方面,根据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情况,相应核增绩效工资,在当年度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内单列,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完善有关激励措施,在工作量计算、评先创优、职称评聘中予以倾斜。对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可实行“弹性上下班”。

来源: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章娜

关键词: 实施办法 课后服务 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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