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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 每日聚焦

2023-01-17 09:36:41    来源:凤凰网江西频道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来源:江西新闻客户端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李芳)1月16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日前,省教育厅等13家单位联合印发《江西省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职责分工,统筹资源力量,实现规范监管、依法监管,推动校外培训治理常态长效。《办法》将于2023年1月30日起实施。

根据《办法》,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监管工作,同时牵头负责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会同文旅部门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科技、体育行政部门分别牵头负责对科技、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双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进行综合监管、单独监管、联合监管、配合监管。

《办法》从资质、课程、师资、资金、安全和宣传六个方面明确了监管内容,让监管有标准可依。具体来看,包括校外培训机构须证照齐全;不得将校外培训结果与大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不得“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不得聘用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保证金须全部进入预收费托管资金专用账户、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在未达到安全标准情况下违规开展培训;不得对外违规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等监管内容。

《办法》明确监管的形式有日常巡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年度检查、信用监管、社会监督和联合执法等,同时,积极探索推进行业自律和“互联网+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水平、全面加强监管。

哪些现象属于违法违规,如何处置?《办法》建立健全对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培训的处置机制,根据不同违法违规情况和程度,依法实施约谈、风险警示、警告、停业整顿、停止招生、吊销证照等处置措施。如,聘用不合规人员或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开展培训;不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培训;超前超纲开展学科类培训;预收费和场所安全等未纳入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平台;超前超期预收费,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等情况,将采用约谈、风险警示进行处置。

关键词: 培训机构 中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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