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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快消息!湖口县通报3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

2023-01-20 15:47:28    来源:清廉湖口


(资料图)

2023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狠刹酒驾醉驾不正之风,营造平安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3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通报如下:

1.湖口县水利局河道湖泊和水利工程管理中心职工杨海波醉驾问题。2022年7月26日,杨海波酒后驾驶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年8月,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同年9月,杨海波受到撤职处分,降低其两个岗位等级。

2.湖口县第一中学原办公室副主任饶秋阳酒驾问题。2022年8月26日,饶秋阳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22年10月,饶秋阳受到免职处理,记大过处分。

3.湖口县凰村镇向阳村党员梅小义酒驾问题。2022年7月4日,梅小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22年11月,梅小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暴露出我县少数党员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在全县开展作风专项治理后,仍不知敬畏,心存侥幸。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牢守“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纪法底线。

节假日期间历来是酒驾醉驾易发、多发时期,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节点”为“考点”,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对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严肃进行查处,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深挖背后“四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推动党风政风向上向好。

关键词: 公职人员 党员干部 公安机关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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