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综合 >

最高补助20万元!赣州推出补充医疗为职工筑牢健康“防护墙”_今日热搜

2023-02-02 11:29:06    来源:凤凰网江西频道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月1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市总工会联合召开的《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互助计划》宣传推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22年推出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互助计划以来,赣州市总工会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发动组织单位职工参保,当年参保单位达1039个,参保职工5.2万余人,截至目前发放单笔最高补助金16.8万元,属2022年全省补充医保互助计划赔付最高案例。

据了解,我市2022年之前开展的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共七项,涵盖意外类、大病类、综合类等,2022年开始新增加第8项保障计划,即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互助计划,该计划主要有以下特点:

覆盖范围广。凡江西省行政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所有在职职工,均可由所在单位工会集体组织参保;

缴费低、报销额度高。补充医保互助计划参保费每人120元/年,参保会员在保障期限内享受住院医疗补助、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补助及身故补助,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统筹支付后的自付部分(不包含自费医疗费用 ),扣除一次起付标准500元后,采取单次住院按分段计算的办法给予补助,最高报销比例为100%,最高限额为20万元,另参保会员在保障期限内身故的,除享受应得的住院医疗补助金外,再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助金;

起付标准低。该计划对职工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后的自付部分,一个保障期内只需扣除一次500元的起付标准即可按比例报销;

限制条件少。该计划没有设健康前置条件,不限职业,不设置免责期,对恶性肿瘤住院手术后转移到门诊延续治疗的慢性病(放疗、化疗和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均可按相关规定报销。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都可以按比例报销;

不与现有的保障计划发生冲突。该计划不仅和基本的医保、商业保险相独立,也不与互助保障现有的其他保障计划发生冲突,如同时参保互助保障所有保障计划,一次出险,多项保障计划分别赔,叠加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来源:赣南日报

关键词: 医疗保险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