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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速看料】违法处置垃圾拒处罚 赣州一运输公司被法院判决强制执行

2023-03-20 15:24:09    来源:凤凰网江西频道


(资料图)

来源:赣南日报 (记者胡中 通讯员谭明瑞)

违法处置建筑垃圾,还拒不接受处罚?近日,赣州一家运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被法院判决准予强制执行行政处罚。这是近年来赣州市城管执法领域首次通过法院判决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案例,有效提升了城管执法效能,维护了城管执法权威。

案件发生时间要追溯到2022年5月8日,赣州市城管局蓉江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在蓉江新区大湾垄处两辆运输车疑似存在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含余土)的违法行为。对此,城管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通过与公安部门联合调取相关监控发现,两辆运输车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含余土)的违法行为属实。

经查,执法人员找到了涉案车辆所属的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但黄某未依约接受后续询问,并拒绝配合调查。2022年6月,执法人员先后以留置送达的方式向该运输公司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公司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含余土)的行为违反《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依据《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由于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2022年8月25日,执法人员以邮寄方式向该公司送达《催告书》,催告黄某自收到催告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缴纳罚款义务,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蓉江新区城管分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告知了黄某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但该公司逾期仍未履行。

2023年1月5日,蓉江新区城管分局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交《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月22日,经法院判决,认为蓉江新区城管分局提交的强制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条件,准予强制执行。

据蓉江新区城管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查处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城管部门经常遇到当事人不配合执法的情形,他们拒绝签收执法文书,拒不接受询问调查,甚至千方百计逃避处罚,最常见的就是一走了之。针对这起因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案例,该局通过固定案件客观证据,完善证据链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成为近年来赣州城管领域首次成功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案例,不仅实现了城管领域非诉类案件法院强制执行的突破,而且有效运用了法律赋予的权利对想要逃避行政处罚的违法人员进行了依法依规的制裁和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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