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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逾亿获利60万元 莲花“三木珠宝”案被告人吴某某获刑大江网-新法治报

2023-08-07 15:57:33    来源:大江网-新法治报

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三木珠宝”莲花分公司负责人吴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在莲花县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法院责令其退缴违法所得60万元,按比例发还给集资参与人,同时责令其与另案处理的同案犯共同退赔集资参与人受损资金。

广益金福黄金珠宝有限公司隶属恒丰融信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更名为深圳市三木珠宝有限公司,后又于2021年1月、2022年3月先后更名为鑫琦(深圳)珠宝有限公司、深金珠宝(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三木珠宝公司)。

2019年,三木珠宝公司在莲花县设立分公司,工商注册为黄金、珠宝饰品销售、加工。当年12月,吴某某受三木珠宝公司指派,担任莲花分公司负责人。

吴某某任职三木珠宝公司莲花分公司负责人兼门店店长期间,在明知该分公司未取得相关金融许可的情况下,仍组织员工采用开推介会、发宣传单以及进村入户宣传等方式,以“黄金代加工代销售”和“黄金实物交割”的经营模式,承诺高额固定回报,一次性还本付息为诱饵,使用“国天黄金”“三木珠宝”“百金汇”“深金珠宝”App等签订电子合同和支付结算,为三木珠宝公司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变相吸收存款。集资参与人直接与三木珠宝公司签订合同,其资金由集资参与人或组长、店长汇入三木珠宝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022年5月,三木珠宝公司开始停止兑付集资参与人的黄金和本息。吴某某所得工资加上莲花分公司业务提成,共计非法获利60万余元。

据统计,2019年12月至2022年5月期间,吴某某组织莲花分公司员工帮助三木珠宝公司非法吸收社会资金1.11亿余元,已兑付本息972万余元,实际受损资金1亿余元,受损人员749人。

2022年9月6日,吴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家属于2023年2月6日代为退回部分非法所得2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结合被告人吴某某具有自首、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李小花 实习生陈子怡 全媒体首席记者王白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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