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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聚焦:骗取国家储备粮款16.3万元!江西一男子获刑

2023-02-08 09:39:16    来源:凤凰网江西频道

来源:新法治报

在新粮中掺入买来的陈粮


(资料图片)

转手卖给国家储备粮库

从中骗取国家储备粮款16.3万元

近日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刘某某因此获刑一年零八个月

并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2020年10月至11月,宜春男子刘某某先后通过萍乡籍粮贩邓某(另案处理)购得中央储备粮萍乡直属库有限公司(下称萍乡粮库)轮换粮8挂车共320余吨。

刘某某从萍乡粮库购得轮换粮后,便运往位于袁州区其租赁的一个废弃水泥砖厂内,采用掺杂使假的方式,将轮换粮掺入新粮中,再运往中央储备粮宜春直属库有限公司(下称宜春粮库)质检。在事先与质检员罗某(另案处理)打好招呼的前提下,顺利过检入库。

刘某某多次采取上述方式

将掺了轮换粮的新粮销售给宜春粮库

从中骗取粮款16.3万元

事后,刘某某为感谢罗某

给予罗某感谢费4万元

刘某某在接到办案民警通知后到案

刘某某家属于2022年6月1日

向宜春粮库退赔12.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陈粮掺新粮的方式骗取国家储备粮款16.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刘某某在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经侦查机关通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愿意接受处罚,也已退赔被害单位损失,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减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关键词: 另案处理 宜春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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