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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次将危废铝灰运至上栗县倾倒填埋 受污染土壤达2000吨 快资讯

2023-07-05 16:52:00    来源:凤凰网江西频道

来源:新法治报


【资料图】

危废铝灰被跨省运到上栗县倾倒,致土壤被污染。案发后,上栗县政府立即组织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检察及属地政府等部门,着手对危废铝灰非法倾倒和填埋点进行清理、转运、处置。上栗县人民法院依法提前介入,全程提供法律指导。

620万余元生态修复金,在案件审理前赔偿到位。3个月内,所有非法倾倒、填埋的铝灰全部清理完毕,2000吨受污土壤被修复。

近日,该案入选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工作人员清理铝灰现场(图/受访单位提供)

跨省倾倒 铝灰运至上栗

2021年12月13日,湖南浏阳男子张某收到吴某发来的定位——江西省上栗县桐木镇枧冲村某废弃花炮厂。

不久前,上栗男子吴某从表哥那里得知,张某手上有些二次铝灰需要处置。看到有利可图,吴某主动联系张某,表示其可以帮忙处置这些二次铝灰。随后,吴某与张某达成约定,每倾倒1吨二次铝灰,张某便支付吴某110元至130元费用。

当日,收到吴某发来的定位后,张某雇了4名大货车司机,以每车1000元的费用,转运了4车共120吨二次铝灰至上栗县桐木镇枧冲村某废弃花炮厂。

铝灰运到该花炮厂后,因地势较陡,叉车无法正常装卸。货车司机在卸完一车后,其余便转运至吴某朋友文某指定的位于上栗镇泉塘村某花炮厂仓库。

交易完成后,张某按照每吨110元的价格转账1.4万元给吴某。吴某、文某分别从中获利1万元和2400元。

文某尝到甜头后,多次单独联系张某,共接收1600余吨二次铝灰,转运至上栗县多家花炮厂仓库进行倾倒、填埋等,造成环境污染。

顺藤摸瓜 警方揪出源头

2022年4月6日,上栗县生态环境局接上栗

镇政府环保网格员反映,上栗镇两花炮厂内,有人非法倾倒、填埋大量灰色粉状不明物,现场有浓烈的刺激性气味。

同年4月15日,上栗县公安局对文某、吴某等人涉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刑事立案调查,并成立专案组。

调查过程中,公安部门通过对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利益链顺藤摸瓜,发现湖南某铝业公司、遵义某铝业公司为节省处置费用,自2021年1月1日至案发,未将公司产生的铝灰按危险废物处置程序依法处置,而是将其出售给了张某等人。

张某等人在没有办理任何环评手续的情况下,从上述两家公司买来铝灰,先后在浏阳市几个加工点提炼成铝锭进行售卖,产生的二次铝灰交由文某、吴某处置。

审前赔偿 受污土壤被修复

案件从侦查、公诉到审判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而且该案还涉及难以执行的问题,可生态修复迫在眉睫。

经查,文某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非法收集、参与处置1600余吨铝灰,严重污染当地环境。经鉴定,其产生各项生态修复费用合计620万余元。

为解决生态修复难题,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在案发后,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处置。上栗县人民政府立即组织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检察及属地政府等相关单位,着手对铝灰非法倾倒和填埋点清理、转运和处置。

上栗县人民法院依法提前介入,全程提供法律指导。在审前,涉案两公司已予以退缴违法所得,并将生态修复费用620万余元赔偿到位。

“案件办理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建立了联动机制,且司法行政部门提前介入,确保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序推进。”上栗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二大队大队长许可告诉记者。

截至2022年6月8日,所有非法倾倒、填埋的铝灰全部清理完毕,转运处置铝灰和受污染土壤共3673.45吨,其中受污染土壤2000吨。

“这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互衔接的有效实践。”上栗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浪表示,以往此类污染环境案件,往往需要检察机关另外提起公益诉讼,且修复资金通过强制执行也难以迅速到位。而在该案中,两家涉案公司在审前就将生态修复费用赔偿到位,使得污染物得以快速清理,极大缩短了生态修复时间,起到了良好的生态修复效果。

宽严相济 发挥刑罚威慑力

案件移送至法院后,如何找准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群众环境权益之间的平衡点,成为判决要点难点。

今年1月3日,这起污染环境刑事诉讼案在上栗县人民法院宣判。湖南某铝业公司、遵义某铝业公司分别被判处罚金。两公司相关责任人蒋某、丁某亮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被告人张某、文某、吴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4年、1年6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部分被告人上诉后,3月15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吴浪说,法院对两公司注重运用财产刑,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经济制裁力度,提高了跨省向农村转移污染物的违法成本。对公司工作人员适用缓刑、对实际倾倒的被告人适用实刑,既体现了严惩污染环境犯罪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的环境资源刑事审判价值取向,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了刑罚的教育和威慑力。

该案审结后,法院向两涉案企业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处理好生产经营全流程与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之间的互益关系等。

“自案件发生以来,公司对案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污染深感歉意和不安……公司已经将危险废物管理纳入公司层面管理,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危险废物管理规定》……”6月22日,遵义某铝业公司就司法建议书作出回复。

◎文/李海龙 孙小琼 全媒体首席记者王白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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