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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业科技: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内容摘要_焦点资讯

2025-12-28 18:01:20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资料图)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黄强、共青城思凌厚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2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北京思凌科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91.69%股权事项,作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确认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及独立性,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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