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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严格限制学校设置就业率低于85%的专业 全球通讯

2023-03-01 10:41:11    来源:南昌晚报

南昌晚报·爱南昌客户端记者 胡萧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我省正式发布《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应以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目录》)为基本依据,并根据区域经济、产业发展需要实时调整。

严格限制设置省内趋于饱和的专业


(资料图片)

为鼓励学校主动适应市场需求,避免盲目开设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专业实行总量控制。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分级评定结果,“A档”学校,每学年开设专业大类不超过8个,专业不超过30个,其中新设专业不超过3个;“B档”学校,每学年开设专业大类不超过5个,专业不超过25个,其中新设专业不超过2个;“C档”学校,每学年开设专业大类不超过3个,专业不超过15个,其中新设专业不超过1个;“不达标”学校,每学年开设专业大类不超过3个,专业不超过10个,不得新设专业。

新设专业必须具有本专业领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内专业带头人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核心课教师不少于3名;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企业兼职教师不少于2名,且应保持相对稳定。新专业在三年建设期内,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双师型”教师应达到专业教师数50%以上。

新设专业教学和实训仪器设备总值,第一产业类专业不低于100万元,第二产业类专业不低于300万元,第三产业类专业不低于200万元;有相对稳定的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基地,合作的规模以上企业数不少于3家。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目录》外专业,备案后,首次招生人数不超过50人。新设中等职业学校首次设置、备案专业不超过8个。除特殊专业外,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年招生人数不低于20人。

鼓励和支持设置响应和服务国家战略的专业;对接区域重点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产业的专业;填补区域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空白的专业;彰显学校办学特色的专业;其他区域经济发展紧缺专业。

严格限制学校设置就业率低于85%的专业;省内趋于饱和的专业;与学校办学定位、特色不相符的专业。

连续两年未招生专业视为停办专业

开设国家控制专业,应当符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条件,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且涉及行业专业资格准入的专业,参照国家控制专业执行;原则上非医药卫生类学校不得设置护理专业。

中职学校专业设置,应当经过双重专家论证。在中等职业学校自主聘请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还应当结合区域性专业结构调整要求组织专家对各校拟开设专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论证。专家论证不少于5人,其中行业、企业专家不少于40人,且应具有与需论证专业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职业岗位和就业市场需求变化,及时对已开设专业的专业内涵、专业教学内容等进行调整。

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办学实际停办已开设的专业,应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系统中进行填报备案,连续两年未招生专业视为停办专业。停办专业三年内不得申报招生备案,再次招生须按新设专业设置要求重新审查备案。未对停办专业进行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将减少该学校新设专业数量。

对违法违规办学、办学秩序混乱、管理工作薄弱、发生不稳定事件的专业,在责令限期整改的同时,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调减计划或暂停招生;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关键词: 中等职业 区域经济 教育行政部门 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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